郭海亮书记在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5月21日)
郭海亮
同志们:
这次会认,是近年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题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次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会议。会认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我市 "十五"时期民营经济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和奖励一批在发展民营经济中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乡镇和企业,深入分析当前形势,谋划部署 "十一五"时期和今年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进一步推进思想的大解放,实现认识的大飞跃,营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推动全市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开好这次会议,对于长治积蓄新动力,创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必将产生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刚才,善学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总结客观,部署全面,措施具体,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讨论的意见,讲四个问题。
一、把握趋势,明确地位,实现对民营经济认识的新飞跃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市和全省全国一样,民营经济迅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扩大,总量不断扩张,经营领域不断拓展,发展层次和在国民经济增长申的贡献份额大大提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已经扛起了长治经济的半壁江山。
回首我们走过的路程,清理我们思想认识的脉络,对民营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和提高的过程。大体上有这么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的提法是:我国生产力的社会化程度远未达到个体经济可以消灭的地步,必须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发挥其 "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的作用。第二个阶段,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修改通过的《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在理论指导上和法律依据上的一个重大突破。第三个阶段,党的十六大进一步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主体地位,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相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人为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为进一步消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但是,也要看到,到目前为止,我们有相当多的干部群众对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并没有认识到位,甚至对民营经济的概念也模糊不清。为此,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握发展趋势,紧跟时代潮流,重新审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弄清民营经济的概念范畴,努力实现思想认识上的新飞跃。
第一,从内涵和外延来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所有制形式。民营经济是一个多元化的混合经济概念,它产生于我国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没有 民营经济这个概念。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句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三大类。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演变,产生了大量更复杂的经济形式和企业组织,比如,国有民营企业、民办民营企业和民有民营企业,以及大量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多种多样的民营企业,如果继续延用非公有制经济这个概念,显然已经不能涵盖,于是就出现了“民营经济”这个特定时期产生的称谓,来统称达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