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长中企办字[2008]1号
签发:杨 毅
长治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考试的
通 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委《关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长治市中小企业局于2007年12月26号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局直属企业副经理以上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进行了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考试,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情况
这次考试, 局领导带头参加, 局直属公司积极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公司共有87人参加了考试。局机关除病假2人,产假1 人外,全部参加了考试,参加考试63人。局直属公司除乡镇企业煤运公司外,七个公司全参加了考试,参加考试24人,其中:
1、乡镇企业焦炭供销公司,参加考试8人;
2、乡镇企业第二供销公司,参加考试4人;
3、乡镇企业冶金公司,参加考试5人;
4、乡镇企业建材公司,参加考试3人;
5、计算机中心,参加考试1人;
6、炫美名家居,参加考试2人(请假1人);
7、乡镇企业销售公司,参加考试人数1人。
二、考试成绩
(一) 机关考试成绩
局机关班子成员参加考试6人,平均分98.17;
办公室包括司机参加考试15人,平均分92.2;
财务科参加考试2人(病假1人),平均分97;
经管科参加考试3人,平均分93;
发展规划科参加考试6人,平均分96;
纪检监察室参加考试2人,平均分95.5;
产业指导科参加考试4人,平均分94;
宣传教育科参加考试3人,平均分94;
人事老干科参加考试3人(病假1人),平均分96;
群团科参加考试3人,平均分93.33;
综合服务中心参加考试9人,平均分92.56;
培训中心参加考试4人,平均分93;
(二) 直属公司考试成绩
1、乡镇企业焦炭供销公司,参加考试8人,平均分93.13;
2、乡镇企业第二供销公司,参加考试4人, 平均分96;
3、乡镇企业冶金公司,参加考试5人, 平均分9 5.8;
4、乡镇企业建材公司,参加考试3人,平均分95.67;
5、计算机中心,参加考试1人;得分96;
6、炫美名家居,参加考试2人(请假1人), 平均分91;
7、乡镇企业销售公司,参加考试人数1人, 得分92。
附:1、机关人员考试成绩表
2、直属公司人员考试成绩表
二OO八年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