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长中学组发[2008]4号
关于在学习提高、调查研究阶段
开展科学发展观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支部: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实践能力,根据长学组办发[2008]4号文件要求,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环节结束后进行有关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知识考试。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151个单位,统一采用长治市“移动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答题竞赛作为考试试题,现就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局机关及直属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
2、考试试题:刊登在《长治日报》2008年10月25日第二版。
3、答题方法:用圆珠笔或钢笔(中性笔)在A4纸上答题,不必抄题,不得打印,答题需写清序号和答案,字迹工整。请在答案开头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答题,确保参加人数,并认真组织阅卷,没有组织答题考试的支部不得转入学习实践活动下一阶段,请各支部务于2008年11月18日前将答题集中送至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一份有关组织知识考试的总结(包括参加实践活动人数,参加考试人数,考试成绩表,参加人数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对组织考试工作优秀的单位和成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
附:长学组办发[2008]4号文件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