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治 市 中 小 企 业 局
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
长中企字[2008]37号
关于下发《全市最具信用度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长治银监分局各县(市)监管办事处:
为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加强信用管理, 并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了《全市最具信用度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对照条件, 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08年7月30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产业指导科。
长治市中小企业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用度 认定 通知
抄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府尚宪芳副市长
抄送:市级有关部门
长治市中小企业局 2008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00份
全市最具信用度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为了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弘扬诚信守法风气,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高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认定条件
“全市最具信用度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力,能带动、推动本地区整体经济发展的企业。
2、企业经济效益好,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增加值、税金增长幅度在10%以上,企业社会形象好,在本地区有良好的美誉度。
3、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合同守信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合同并履约。连续二年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企业依法建帐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无帐外帐。连续二年没有发现在会计帐务上弄虚作假。
5、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有良好信用。连续二年被县级以上(含县级)银行等金融机构评为“AAA级”资信等级。
6、企业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按期如数支付客户货款,在客户中有良好信用。连续二年无因拖欠客户货款等诉讼。
7、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生产,为社会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一般应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连续二年没有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