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长中企字[2008]第6号
关于对各县(市、区)服务体系工作进行督察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决定于一季度深入各县(市、区)对服务体系工作进行督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督察内容下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一、 办公设备及办公场所等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二、 服务体系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三、 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
四、 2007年配套资金使用计划;
五、 网站建设应用情况。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