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晋企发[2007]16号
关于上报小企业创业基地建没项目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
近几年,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引导,合理、有效地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建设一批功能较为完善的小企业创业基地,促进中小企业创立和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企业[2006]2882号文件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编制2007-2010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就业状况、中小企业技术需求情况,编制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一)现状分析
1、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中小企业数量、职工人数、年新增企业数、企业平均存活期、主要分布的行业、对经济社会贡献率);
2、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3、创业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就业再就业情况(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失业率);2>创业辅导服务工作情况;3>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建设的必要性
1、建设的必要性(本地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必要性,而不是某一个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发展趋势和需求预测(本地区创业的发展趋势,对公共服务需求的预测)。
(三)建设思路、目标
1、建设思路、原则和目标;
2、总体布局(说明布点的理由);
3、重点建设项目(填写相关附件,其中2007年的建设项目要求逐一简述项目安排的理由、必要性和示范性)。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投资总额应根据项目需求及资金筹措能力确定。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均可申请投资补助,补助比例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5、预期效益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保障措施
1、组织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相关扶持政策、财政支持情况等。
(五)项目申请
2007一2010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要列入工作方案中,并填写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
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选择条件
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布局合理;项目要有一定的基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其中2007年项目不得新征用土地,要按照国家投融资管理规定完成前置申报手续。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要能满足一定的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需求,并且有较强的服务和示范功能。
选择条件: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左右;基地内小企业年保有量不低于50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大专及以上人员占机构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的能力;可实现收支平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设内容: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的场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汽、道路等公用工程,公共会议、洽谈、商务、培训、仓储、运输等配套服务设施,提供信息、咨询、财税等申报代理、融资指导、技术文持、市场开拓等相关服务的必要设施务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