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长中企字(2007)4号
签发:程俊奇
关于对市级扶持中小企业
服务体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市级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中企字[2006]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局领导研究,市局决定对2005年度,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扶持项目中的各县市区的服务体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好。
检查内容:
1、服务体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3、资金是否是专款专用,有否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服务体系建设有否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服务场所,有否相应的设施设备;
5、有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6、2006年各县市区服务体系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为中小企业搞好服务方面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7年元月15日一2月10日。
检查组成员:由市局纪检组牵头,财务科、规划统计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在这次检查中,对发现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和通报外,今后五年内该项目单位不得申报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引起足够的重视,确实把专项项目资金使用好管理好,搞好本县市区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主题词:服务体系项目资金 使用检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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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中小企业局 200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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