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治 市 中 小 企 业 局 文 件
长中企字[2006]75号
签发:段建民
关于申报全市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长治市2006年度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事局指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山西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晋人职字[2000]79号文件)规定,市人事局对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时间安排(每年四季度申报评聘),现将全市2006年度乡镇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6年度全市中小企业(乡镇民营企业)及其它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含统计、财务管理)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评审条件
按照晋人职通字[2000]79号文件执行,其相应的破格条件按晋人职通字(2000)79号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业务工作总结(要求1000字以上)。
3、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年县级以上荣誉证书。
四、申报时间:2006年11月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规定严格审查,于2006年11月底前上报市局人教科。
联系人:胡福梅 杨秀芳 联系电话: 3080401
二00六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