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
关于万家民企业三年推进计划的
实施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我市民营经济在新百强建设、新型产业基地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全市万家民营企业2006--2008年推进计划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实施万家民营企业三年推进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围绕"创环境、调结构,全面建小康"的基本工作思路,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壮大县域经济为主要任务,积极实施大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突出抓好以新百强为支撑的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民营中小企业的新跨越,尽快构筑我市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近几年来,我市民营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预计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可完成550亿元;完成增加值176亿元,占到全市GDP总量的50%;上缴国家税金30亿元,占到全市财政收 入的42%。 2005年,全市营业收入20--50亿元的民营企业将达到2个,1--2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63个,1000万元--1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546个,500--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357个,50--5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3261个。 2005年,全市民营企业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1880元;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6元;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达到32%;解决城镇就业10万人。 万家民营企业三年推进计划的总体目标是: 围绕全市"兴新百强、建新基地、上新台阶、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在2005年基础上,通过三年的大力推进,实现民营经济总量翻番、中小企业规模扩张、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三大发展目标。 1、总量预期目标: 2006年,万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30亿元,增加值达到158亿元,上缴税金31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8%。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达到662亿元;增加值198亿元,占到全市GDP总量的56%;上缴税金38亿元,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45%。 2007年,万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90亿元,比2006年增长30%;增加值达到206亿元,增长30%;上缴税金39亿元,增长25%。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达到810亿元;增加值达到242亿元,占到全市GDP总量的61%;上缴税金45亿元,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49%。 2008年,万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00亿元,比2007年增长30%;增加值达到270亿元,增长31%;上缴税金47亿元,增长21%。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增加值达到300亿元,占到全市GDP总量的65%;上缴税金52亿元,占到全市财政收入的55%。 2、企业扩张规划: 2006年,全市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1个;20--5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2个;1--2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101个;1000万元--1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585个;500--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703个;50--5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5174个。 2007年,全市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1个;20--5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3个;1--20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126个;1000万元--1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693个;500--1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900个;50--500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7274个。 2008年,打造1个年营业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旗舰型企业;创建1今年营业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企业;壮大3今年营业收入在20--5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新建142今年营业收入在1--20亿元的骨干民营企业;发展725今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1亿元的中型民营企业;扶持1000今年营业收入在500--1000万元的成长性民营企业;培育8128个年营业收入在50--500万元的特色小型民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