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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要贴“身份证”
2007-3-15 9:44:48


 

(上党晚报 )

      本报讯记者何晨报道: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从3月1日起,市民购买电子产品,需留意绿色“e”标或一个橙色数字标志,可以依据这两种标志区分该产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根据新的《电子信息污染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新生产的电视、手机、电脑、DV、MP3、MP4、打印机等电子产品都被强制贴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未贴标志的产品将由工商、质检、海关等部门依法查处。
    不过,昨天记者走访了几家家电卖场发现,大部分电视机、影碟播放器、手机、电脑还难见新环保标识,只有一厂家最新生产的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有相关标识。销售人员表示,新规针对的是3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产品多数是年前的库存货,因此环保标识的普及可能要等到5月份。
    对于3月1日以后出产的电子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绿色或橙色标志判断其环保指数。其中“绿标”代表环保,这意味着产品所有组成部分的有害物质都低于“限量要求”。“橙标”代表警示,如果产品中任一组成部分的有害物质含量高于“限量要求”,那么这个产品必须贴上“橙标”。电子产品新的“环保身份证”涉及电视机、手机、计算机、DVD、MP3、微波炉、电磁炉等1800种电子信息产品,但不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
    业内人士认为,加贴了“环保身份证”,消费者可以通过标识对自己所购买的电子产品更加了解,在购买产品时可见“标”行事。新的环保标志既可能显示在产品表面上,也可能在说明书中注明。除了两个标志外,消费者还可能在说明书中找到产品中含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及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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